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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1-18 14:34:26 在全市工会农民工工作会议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跨越发展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新形势下,今天我们召开了全市工会农民工工作专项会议,这次会议内容重要、意义深远、任务艰巨。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和参加今年全国政协工青妇界联组会议的两个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落实全省工会农民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工会做好农民工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作,推动全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在共建共享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刚才,**主席传达了全省工会农民工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主任通报了全市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和贯彻。 农民工是我国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人阶级的新鲜血液,是和谐社会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始终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立足市情,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勇于创新,提升服务的工作思路,紧紧抓住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全面有序深入地开展农民工工作,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刚才灌南县总工会、港口集团、建设局、鹰游纺机作的经验介绍,就集中反映了我市各级工会开展农民工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总结各地、各单位工会农民工工作的经验,主要体现在“五个坚持”上。第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做好农民工工作放在工会全局工作中来思考、把握和部署,全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第二,坚持主动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协调各方面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联动相关部门初步形成一个全新的农民工工作体系。第三,坚持依法维权,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创新,把农民工维权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第四,坚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农民工工作的深入开展,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第五,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从农民工的特点和实际出发,不断创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思路、手段和方法。以上的这些经验,是各级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取得的初步经验和成绩,我们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会农民工工作。 我们看到,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上下齐心协力,在涉及农民工工作的源头参与、教育培训、引导就业、法律援助、扶贫帮困、农民工子女入学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许多事关农民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逐步得以解决,农民工工作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是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有些农民工问题已经有所缓解,但远没有达到全面彻底解决的程度。各级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也还面临着认识不到位、组织化程度低、维权难作为等困难和问题。农民工至今还没有得到与其贡献相适应的地位与待遇,在劳动就业、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险、子女就学等方面的诸多困难,已成为新型劳动关系矛盾的热点、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难点、党政关心的重点、工会维权的关节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它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始终,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上要有长期作战的准备。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对工会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会农民工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七大精神实质,增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全面系统地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在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精辟的概括,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既要从总体上把握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又要系统钻研和理解贯穿其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进一步明确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肩负的神圣职责,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深刻理解和把握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学习领会关于“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党领导群众组织承担的重要职责和对工会组织寄予的厚望,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要以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为契机,把工会工作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条主线去部署、落实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把职工群众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努力使工会成为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民工工作,是一项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长期而重大的任务,也是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各级工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做好农民工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协调好劳动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让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近年来,大量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工业发展、城市繁荣注入新的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成为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受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地位尚未得到社会应有的尊重,他们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将会加大社会贫富差距,增加不和谐因素,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竭诚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积极帮助农民工解决切身利益问题,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 (二)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凝聚力量“全面奔小康、重振XXX”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在促进城乡繁荣和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绝大多数在二、三产业就业,成为我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全面奔小康、重振XXX”的奋斗目标,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工作的大局,实现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这一宏伟目标,工人阶级是主力军,必须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各级工会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组织农民工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努力保障农民工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充分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动员广大农民工立足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为建设新港城作出新贡献。这是工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要求,也是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新时期工人运动主题的具体体现。 (三)做好农民工工作,是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和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现实要求。 农民工是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能否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农民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全市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进一步做好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工作,这是党中央对工会的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要求。另一方面,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农民工对工会组织的信赖和支持,就可能给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以可乘之机。因此,各级工会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现实紧迫性,努力做好工作。只有这样,工会才能更好地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密切党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把广大农民工更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四)做好农民工工作,是贯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四个作用”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参加全国政协工青妇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又对群众组织发挥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四个作用”,要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着眼点,当前特别要积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愿望。工会只有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推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才能不断扩大工会工作覆盖面,增强工会组织凝聚力,把“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 切实承担保障和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的重大职责,竭诚为农民工办好事、办实事 在新的形势下,工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切实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充分地调动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团结动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市广大职工,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当前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积极协助和配合政府,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大农民工维权工作力度,加强维权机制建设,落实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民工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和劳动安全、卫生权利的实现,加强农民工入会工作,确保入会率达70%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广大农民工的帮扶体系和网络,帮助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一)积极参与政策制定,从源头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解决农民工问题,关键靠体制、机制,这就需要工会从源头上做好维权工作。全市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政策制定,加强源头维护。各地工会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参加地方政府农民工联席会议或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等渠道,向党委、政府及时反映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工会的政策主张,推动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和出台,并对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劳动定额等方面的政策制度,参与地方政府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察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尊重劳动、善待职工、互利双赢,促进形成农民工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切实加大维权力度,推动农民工劳动就业、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突出问题的解决。 要关注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协同劳动保障部门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抓住《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内容,指导和帮助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努力提高劳动合同制度对农民工的覆盖率,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对劳务派遣工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加以规范。要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状况,加大在各类企业推进工资协商的力度,推动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有所提高。要推动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截止今年6月底,通过开展集中清欠行动,我市已基本解决企业遗留的工资拖欠问题。但清欠是一项长期工作,要继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各类企业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规政策,全面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在建筑企业普遍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从根本上预防新的企业工资拖欠,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工资。要切实改善农民工生产工作环境,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监察和监督,督促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投入,搞好职业危害防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推动政府部门加强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工作,参与行业协会和企业行政确定企业劳动定额标准的工作,努力解决一些企业超时超强度劳动和变相压低工资等问题。要促进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对农民工的覆盖水平,推动政府部门优先解决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和职业病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化工等行业企业工伤保险参保问题。要监督企业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协同劳动安全监管部门对农民工集中的煤炭、建筑企业和职业病多发的企业,进行经常性的专项监察和监督,维护农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帮助农民工解决困难和问题。 各级工会要急农民工之所急,想农民工之所想,对农民工动真情、办实事,把“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真正落到实处。市县工会的援助中心、就业服务机构要面向农民工,加大帮扶力度,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维权、困难帮扶和交通往返等诸多方面,为农民工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要充分发挥工会“1235l”职工维权热线、职工信访等作用,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推动解决农民工遇到的实际困难。要积极开展向农民工送温暖活动,努力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帮助农民工克服暂时困难,切实保障特殊困难农民工的基本生活。大力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积极推动落实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努力解决农民工同住子女就学难的问题。开展为农民工“送清凉”、送文化等活动,在重点行业开展农民工生产生活大检查活动,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行政解决农民工在医疗、居住、劳动条件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可建立“民工公寓”,加强农民工“读书站”等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多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健全工会法律援助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 (四)切实加强农民工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农民工素质。 要以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农民工的工人阶级意识,加快农民工融入工人阶级队伍的进程。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建设和谐文化,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确立文明、进步、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促进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升。要在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多种形式的建功立业实践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工会现有教育资源和文化阵地作用,办好农民工业余学校;特别要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前不久刚通过的《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按法律规定加大对职工教育培训的投入,建立农民工培训制度,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就业竞争力;要协助用人单位依法对农民工特别是从事高危作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加快工会组建工作步伐,把更多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 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各级工会在组织农民工入会方面取得了初步的经验。下一步各级工会要紧密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进一步深化党工共建工作,加强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地区、行业、企业及职业特点的农民工入会方式,把更多的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他们的组织化程度。深入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指导新建企业工会进一步发挥作用,通过建立“工会会员服务之家”等方式,增强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加强调查研究,研究探索适合农民工流动性强这一特点的会员会籍管理方式,避免农民工会员的流失。同时,还要注重在农民工中培养、选拔工会干部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对他们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并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要健全完善职代会制度,农民工较多的单位职代会要有农民工代表参加,保障农民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权利。要在政治上关心农民工,把他们纳入“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评选范围,督促企业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各级工会还要密切关注并配合推动有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行为,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严禁招录使用童工,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三、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提高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水平 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扎实稳步推进,务求抓出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摆上工会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各级工会要把维护农民工权益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各县区总工会要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努力形成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组织上保证农民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制订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维护农民工权益、为农民工办实事好事,要有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障。各级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定的力量,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在经费上给予保证,加大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经费投入。主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农民工工作,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重视、各方支持、工会运作的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同时要继续搞好舆论宣传,努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夯实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基础。 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面临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加强这些地方的工会组织建设和农民工维权工作,在当前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要针对当前县以下工会工作比较薄弱的实际,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和企业工会“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建设力度,协助他们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充实干部队伍,加大经费投入,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夯实农民工维权工作的组织基础。与此同时,要针对当前工会干部的特点,通过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使之尽快适应工作需要。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 各级工会组织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工会干部要带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深入到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企业、社区中去,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状况,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及时向党政报实情、报真情,为党政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好问题。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狠抓落实作为推动工作的中心环节,多干农民工急需的事,多干为农民工排忧解难的实事,多干大多数农民工受益的事,努力做到兢兢业业为农民工服务,实实在在为农民工办事。尊重基层工会和广大基层工会干部的首创精神,鼓励他们根据农民工维权工作的需要,积极探索、大胆推进工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的创新。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工会开展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鲜经验,加以引导和培育,运用典型指导面上工作。当前农民工维权工作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是我们过去在理论和实践中没有遇到过的,对基层在实践中的一些新做法、新探索,先不要争论,更不要轻易否定。要加大理论研究的力度,善于把基层的经验上升到理论层面,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推动农民工工作的创新发展。 (四)切实加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帮扶农民工品牌效应。 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是工会联系农民工的重要窗口,实实在在为农民工办实事、解难事的重要平台,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帮扶农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工作的需要,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设的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总工会都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服务平台,做到设施规范化、工作制度化、资源社会化、手段现代化、服务经常化。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要牢固树立竭诚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服务的观念,把真情倾注于帮扶活动的全过程,通过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信访接待、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多种形式,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困难职工提供快捷、方便的“一站式”服务,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县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援助中心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援助中心工作。工会机关的干部要经常到援助中心,直接接待职工群众,充分利用这一窗口,面对面、零距离地为困难职工服务。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为援助中心配备业务熟、有爱心、善协调、作风正、群众观念强的工作人员,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进一步拓展帮扶资金和物资筹措渠道,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对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支持,多方募集资金,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努力实现与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有效衔接,支持和鼓励有关方面和社会力量参与工会援助中心的工作,凝爱心、聚合力,提高工会帮扶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困难职工帮扶网络,努力实现帮扶工作向乡镇和村、街道和社区、企业延伸。 同志们,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会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和重要的职责。我们一定要充分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群众,为“全面奔小康、重振X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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