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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6-30 21:09:18
行政发字[2004]19号
关于印发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本部各部门: 为了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建立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以保证公司各项事业的正常高效运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行政会议研究并广泛收集意见,制定了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以公司本部为试点,将逐步在全公司推行。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使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本考勤制度,严格按照本制度规范个人作为,并对自身的考勤状况负责,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和敬业爱岗的良好职业精神,自觉执行工作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附件 1、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制度 2、请假申请表 3、出差申请表 公司 行政人力资源部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印发 本部 考勤 制度 路桥一公司行政部 2004年12月31日印发 (共印20份) 路桥一公司XX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建立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了保证本公司各项事业的正常高效运转,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使全体员工养成守时习惯、准时出勤、立足本职、敬业爱岗的良好职业精神,自觉执行工作标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 第三条 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本公司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采用轮值制,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7:50—11:35 ,下午14:20—17:35。 第四条 员工考勤是绩效考核和兑现工资奖金的重要依据。每一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学习、自觉遵守本考勤制度,严格按照本制度规范个人作为,并对自身的考勤状况负责。 第五条 凡在公司本部上班的员工考勤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下列人员除外: 1、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 2、因公出差,并填妥“出差申请单”(见附件3)经主管核准者; 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第六条 考勤内容: 1、按公司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者,即员工于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出勤者,按迟到论处; 2、未到公司规定下班时间,非为公司业务需要而擅自下班、提前离岗者为早退。 3、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30分钟至2小时以内不到岗者,每次按旷工半天论处。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或未经请假不上班1天者,每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 部门主管外出报告制度。 部门主管离开江门市区一天以上(含一天),要向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原则上书面汇报),副总经理向总经理和行政部报告,并须在“出差申请表”上填写外出登记。 第九条 员工因公出差的审批制度 员工因公出差,须在考勤卡上标明出差的时间和地点,并填妥“出差申请表”(见附件2),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在卡上签名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在卡上签名批准,副总经理出差须报总经理签名批准。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者不发全勤奖。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中午下班、下午上班不得一次打卡,二次打卡的时距应在30分钟以上,否则按迟到一次论处。 第十一条 员工考勤要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或代理他人打卡。 第十二条 请假制度 1、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到岗工作时,一般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疾病或突发事件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以电话、请假条或委托他人以履行请假手续。假期的类别有: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及公休假等。 2、审批权限。员工因事请假1天(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1天至2天(含2天)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及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部门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 2、请假程序 ①本人申请并填妥“请假申请表”(见附件2), 病事假须附有关证明; ②部门主管加具意见; ③行政部审核; ④按审批权限呈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示; ⑤由行政部办理请假核准并备案; ⑥休假完毕到行政部办理销假。 3、病事假处理办法 ⑴事假。请事假3至5天,每天扣一天工资。请事假5天以上,不予发放当月工资。每月事假不得超过5天,逾期按旷工处理。 ⑵ 病假。请病假必须有县(市)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1至2天以内不予处罚。请病假第3天起至15天以内,每天扣一天工资。请病假15天以上,不予发放当月工资。 病假住院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发50%月薪;超过一月者,根据劳动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病假期满仍未能从事工作的,不予发放工资。 ⑶ 试用人员,凡每月请假超5天者,不予发放月薪。 第十三条 行政部设一名考勤员专责考勤工作,每天监督员工考勤打卡。每月1日, 由行政部对各员工考勤情况进行汇总。考勤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交员工所在部门,一份行政部留存。如考勤表中反映职工请假,须将请假单附后。 第十四条 考勤奖惩 1、员工每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30分钟以内者, 每次均扣10元.。 2、每次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均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个月累计三次以上者,给予写出书面检查。第4次起开始实施经济处罚。 3、员工无故旷工半天以上,每次扣一天工资,并给予一次书面警告处分;旷工1天, 扣100元;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无故旷工5天以上,给予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委托他人以及代理他人打卡者,初次发现,双方每次均给予扣50元,并处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5、伪造、私自涂改考勤卡或故意刁难考勤人员,每次扣100元,并处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6、第二次委托他人以及代理他人打卡者,伪造、私自涂改考勤记录或故意刁难考勤人员,经查证属实或由具体事证,不予预告立即解聘。 7、员工上班而未打卡者,除有正当理由并经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核准签名外,无故未打卡一次的,每次均扣罚100元。 8、一贯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月累计达3小时者,按旷工1天论处,并扣发当月20%工资。 9、员工连续一个季度全勤,获全勤奖金200元。 10、员工全年度全勤,经审核者,给予嘉奖一次的行政奖励。 第十五条 考勤的绩效考核 员工考勤情况,是绩效考核中工作态度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按不同级别的考勤所占的比例,其评扣计算方法如下(具体详情见绩效考核方法): (一)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 每次扣0.2分。 (二)请事假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每次扣0.4分。 (三)请病假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每次扣0.2分。 (四)旷工一天(不满一天以一天计),每次扣3分。 第十六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江门市XXX公司 请 假 申 请 表 姓 名 工作部门 职务 请假原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请假时间 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 共 天。 请假类型 1.事假( ) 2.病假( ) 3.休假( ) 4.婚假( ) 5.产假( )6.丧假( ) 7.其他( ) 本部门意见 行政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批示 备注 销假日期: 注:此联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留存备案。 江门XXX公司 准 假 通 知 单 : 经公司审核,同意以下员工的请假申请,请予做好有关安排。 姓 名: 请假类型: 准假时间: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共 天。 说 明:
签发人: 行政人力资源部(盖章) 年 月 日 江门市XXX公司 出 差 申 请 表 出差人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 事由 出差日期 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 共 天。 出差地点 本部门意见 行政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批示
江门市XX公司 出 差 申 请 表 出差人姓名 工作部门 职务 事由 出差日期 从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 共 天。 出差地点 本部门意见 行政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总经理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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